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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2008-2020年)
 

本規劃綱要的規劃範圍是,以廣東省的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門、東莞、中山、惠州和肇慶市為主體,輻射泛珠江三角洲區域,並將與港澳緊密合作+的相關內容納入規劃。規劃期至2020年。本規劃綱要是指導珠江三角洲地區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改革發展的行動綱領和編制相關專項規劃的依據。

 
詳細資料
日期:
2009年4月17日
作者: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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